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学字〔2021〕9号)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校区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》有关规定,专科阶段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(其中课程学习成绩所占比例不少于80%)排名不低于同年级、同专业的前60%的为校荐考生。现将名单公示(详见附件1),公示期3天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2年1月7日前联系机电系团总支项老师反馈,电话:0536-2359021。
机电系团总支
2022年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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